命犯桃花第七章情人出嫁(上)
叁十岁那年,我们全家搬到了街上。因为需要护士,所以把桃花也带了过去。桃花经常给我打下手,打针、吊水都会。如花也没有说什么,让桃花独自住在二楼。
这回是我自己盖的房子,叁间叁层,近五百平方米。楼下是诊所和药店,二楼有七八张床位,我们一家住在叁楼。我已经拿到了行医执照,便想把生意做大一点。
尽管在乡下活得很富足,但交通不太方便,想买什么还得跑到街上。另外一个原因,就是街上人口密集,辐射面比较大。生意会好做一些,也能多赚一点钱。
左邻右舍不好收钱。收多了说你黑,收少了心里憋屈。关键是我两个儿子,村里小学已经撤了,要读书就得上街。我不想让儿子起得太早,搬到街上可以从容点。
为了接送孩子,我还买了一辆“黎明”。这种车有点像suv,前后叁排,能坐八个人。父母认为没有必要,包括如花也不赞成。只有桃花非常支持,说这样出门才有面子。
可她只是我的小姨子,我有车能给她增添什么光彩?但我还是坚持买了,说有车进药方便。正好手里有闲钱,与其借给那些不想还的穷亲戚,还不如买辆车自己用。
住在一起机会就多了,不用再处心积虑地制造偶然。如花因为要带孩子,晚上早早就上楼了,楼下只有我和桃花。这样方便是方便,感情却渐渐淡薄了。
桃花已经二十六岁了,可她始终不肯结婚,这也是我的一大心病。就这样把她推出去吧,又觉得有点卑鄙。始乱终弃则是必然的,这是不伦之情的共同结局。
有一天,桃花突然宣布要定亲了,某天某日说得郑重其事,好像谋划了很长时间。本来这是我一直要求的,一旦要成为别人的老婆,我还是有点黯然神伤。
我不相信她会爱上别人,怎能说嫁就嫁呢?伤心的女人最糊涂了,往往用结婚来惩罚自己。她觉得婚姻是避难所,只有躲进婚姻的壳里,才不会有被抛弃的感觉。
事后我曾悄悄检讨:“桃花,你怎么突然要嫁人了?是不是因为恨我?”桃花长叹一声:“也谈不上恨不恨的。都这么多年了,总不能一辈子不明不白地混着吧!”
说到这里她有点哽咽:“你不知道我多爱你,要是换了别人,我死活要夺过来。偏偏如花是我亲姐,叫我深不得浅不得的。不能等我老了,等你厌了,然后再做打算吧?”